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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品保存方法-标准品冰箱

发布:2019-05-09 20:41,更新:2024-11-22 07:00

标准品,即标准物品,是中药标准对照品研究中心代理的作为一种衡量标准;用做药物方面,则为含量测定中的标准含量。标准品包括化学计量标准品、冶金标准品和药检标准品。

标准品的储存温度分别为:20±4℃、-18±4℃、4±4℃、2-8℃


对照品:是指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的标准物质,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单位制备、标定和供应。标准品系是用于生物冰箱测定、抗生素或生化药品中含量或效价测定的标准物质,以标准品进行标定;对照品除另有规定外,按干燥进行计算后使用。

中国药品生物冰箱制品检定所已能提供各类国家标准物质2930种,其中中药化学对照品650种,对照药材730种。

标准品的存放一般应按说明书规定进行妥善保存,一般置干燥阴凉处保存,某些标准品如维生素E等需避光低温保存。要注意标准品的使用期限,过期、变质的标准品不宜再使用。开瓶后建议短期内用完,避免开瓶后长期不用,同时,在重复使用过程中应尽量避免标准品的分解、污染或吸潮。
  使用美国药典标准品时,应严格按说明书执行。在一般情况下,供鉴别、检查用的标准品不能用于含量测定。红外鉴别用的标准品使用时应注意与样品在晶型上的差异,必要时可采用相同的方法对样品和标准品重结晶。例如氨苄西林钠具有多种不同的晶型,可用丙酮对样品和标准品重结晶后测定,以确保二者晶型和红外光谱图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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