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药品恒温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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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药品恒温箱公司说明-
北京福意电器有限公司经营医疗、实验室等所需设备,经营较早,产品优良全,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售后人民,回报社会,已为几千医疗单位提供了和优良的售后,并取得了良好的,公司为所有产品提优良优良的售后。
(20-25℃)药品恒温箱产品参数:
(20-25℃)药品恒温箱参数举例说明:
【型 号】FYL-YS-100L
【输入电压】AC220V
【制冷功率】85W
【加热功率】120W
【恒定温度】4-38℃(任意设定)
【净 重】22kg
【外形尺寸】480x470x843mm
【容 积】100L
【产品颜色】蓝白色
1.内置微电脑数控系统、温度数字显示、触摸式LED液晶显示屏、温度在4~38度之间任意调控且恒定。
2.温度控制系统及制冷、加热系统的合理匹配,在-10℃~38℃环境温度下仍能够保持箱内温度均匀稳定。
3.无噪音设计:噪音低于39dB(A),,无氟压缩机制冷。
4.采用风冷式结构设计,合理的风循环系统,箱体控温精度高。
5.箱体内部2个精密温度传感器和1个环境温度传感器,合理设计蒸发qi,有效增大制冷面积,提高降温速度。
6.多层搁架设计,可根据存放物品的规格合理调整间隙,充分利用空间。
7.低功耗:日耗电量仅0.45KWh;宽电压带,适合电压不稳定地区。
8.双安全门锁设计,自动感应灯设计、透明保温双层钢化玻璃门,便于观察内部物品的存放情况。
9.ptc陶瓷复合加热,加热速度快,升温均衡。
10.箱体采用数控机床加工成型,造型美观大方,操作简便。箱体外胆采用A3钢板喷塑,增加了外观质感和洁净度。
产品配置清单
1、说明书1本
2、保修卡1张
3、合格证1张
4、搁 架3个
5、钥 匙2把
(20-25℃)药品恒温箱相关:
药物临床试验受试者的权益保障
第八条 在药物临床试验的过程中,必须对受试者的个人权益给予充分的保障,并确保试验的科学性和可靠性。受试者的权益、安全和健康必须高于对科学和社会利益的考虑。伦理委员会与知情同意书是保障受试者权益的主要措施。
第九条 为确保临床试验中受试者的权益,须成立优良的伦理委员会,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备案。伦理委员会应有从事医药相关人员、非医药人员、法律专家及来自其他单位的人员,少五人组成,并有不同性别的委员。伦理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不应受任何参与试验者的影响。
第十条 试验方案需经伦理委员会审议同意并签署批准意见后方可实施。在试验进行期间,试验方案的任何修改均应经伦理委员会批准;试验中发生严重不良事件,应及时向伦理委员会报告。
第十一条 伦理委员会对临床试验方案的审查意见应在讨论后以投票方式作出决定,参与该临床试验的委员应当回避。因工作需要可邀非委员的专家出席会议,但不投票。伦理委员会应建立工作程序,所有会议及其决议均应有书面记录,记录保存临床试验结束后五年。
第十二条 伦理委员会应从保障受试者权益的角度严格按下列各项审议试验方案:
(一)研究者的资格、经验、是否有充分的时间参加临床试验,人员配备及设备条件等是否符合试验要求;
(二)试验方案是否充分考虑了伦理原则,包括研究目的、受试者及其他人员可能遭受的风险和受益及试验设计的科学性;
(三)受试者入选的方法,向受试者(或其家属、监护人、法定代理人)提供有关本试验的信息资料是否完整易懂,获取知情同意书的方法是否适当;
(四)受试者因参加临床试验而受到损害甚发生死亡时,给予的治疗和/或保险措施;
(五)对试验方案提出的修正意见是否可接受;
(六)定期审查临床试验进行中受试者的风险程度。
第十三条 伦理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应及时召开会议,审阅讨论,签发书面意见,并附出席会议的委员名单、情况及本人签名。伦理员会的意见可以是:
(一)同意;
(二)作必要的修正后同意;
(三)不同意;
(四)终止或暂停已批准的试验。
第十四条 研究者或其指定的代表必须向受试者说明有关临床试验的详细情况:
(一)受试者参加试验应是自愿的,而且有权在试验的任何阶段随时退出试验而不会遭到歧视或报复,其医疗待遇与权益不会受到影响;
(二)必须使受试者了解,参加试验及在试验中的个人资料均属保密。必要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伦理委员会或申办者,按规定可以查阅参加试验的受试者资料;
(三)试验目的、试验的过程与期限、检查操作、受试者预期可能的受益和风险,告知受试者可能被分配到试验的不同组别;
(四)必须给受试者充分的时间以便考虑是否愿意参加试验,对无能力表达同意的受试者,应向其法定代理人提供上述介绍与说明。知同意过程应采用受试者或法定代理人能理解的语言和文字,试验期间,受试者可随时了解与其有关的信息资料;
(五)如发生与试验相关的损害时,受试者可以获得治疗和相应的补偿。
第十五条 经充分和详细解释试验的情况后获得知情同意书:
(一)由受试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并注明日期,执行知情同意过程的研究者也需在知情同意书上签署姓名和日期;
(二)对无行为能力的受试者,如果伦理委员会原则上同意、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参加试验符合其本身利益时,则这些病人也可以进入试验,同时应经其法定监护人同意并签名及注明日期;
(三)儿童作为受试者,必须征得其法定监护人的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当儿童能做出同意参加研究的决定时,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
(四)在紧急情况下,无法取得本人及其合法代表人的知情同意书,如缺乏已被证实有效的治疗方法,而试验药物有望挽救生命,恢复健康,或减轻病痛,可考虑作为受试者,但需要在试验方案和有关文件中清楚说明接受这些受试者的方法,并事先取得伦理委员会同意;
(五)如发现涉及试验药物的重要新资料则必须将知情同意书作书面修改送伦理委员会批准后,再次取得受试者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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